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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6章武当的超级优化谋1^_(2/3)

所谓武学,便是有关武斗的学问;所谓武术,便是有关武斗的术法。所谓武斗,也便是搏击、格斗,即求胜之,以最小之代价,博取最大之效果。武术格斗,只有一个目的,便是战胜对方。至于为什么格斗,这不属于武术格斗所要考虑的范畴,而应归于lun理学与哲学去思考。武术格斗的目的只有一个,便是战胜对手。作为一个武者,你可以选择不去战斗,但一旦选择了去战斗,便应义无返顾地将自己化成战斗与战斗心,此时心中别无他念,目的只有一个,便是战胜对方。然而习武,乃至武斗都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它的目的,我认为就是保护自己,保护自己的人及自己的人。

其实,一般说来,武术的作用无非…第一是搏击格斗;第二是审价值;第…就是,修。我认为武术的主要意义就是技击格斗。刚说的也都是这一。而审价值,和,修都是附加产品,连带着就有了。这不应该是主要目的。

在说到善恶之时,瑾儿你可能意识到,我总是用‘所谓的善’、‘所谓的恶’来指代,因为世间本无所谓绝对的善恶,有的只是不同的利益、不同的立场。符合多数人的利益的即为善,与之相对的则为恶。此之分法虽属无奈,却也没更好的办法了。世间所有理的行为都是以最小之代价取得最大之效益,从我的思想里,这个分法虽不至善,却代价最小,所以我接受这分法。值其可杀,杀之可也。须知此之杀不一定就是要杀死对方,而更主要的是打败、制服对方,从而使整个大系统达到利益最大化。

这话就说得很好!

武者习武、用武的目的也是以最小的代价取得最大的效益。所以武者要分清目的与手段。值其可杀,杀之可也,此时之杀是为了不杀,或说为了止杀,所以杀是手段,止杀是目的,而不是杀就是为了杀。一个所谓的恶人,如果劝其改恶从善或留之继续作恶的代价大于杀掉他的代价,我们就要杀掉他,这就是所谓的‘值其可杀,杀之可也’,因为杀他带来的效益大于为杀他所付的代价。然而生死大事,务必谨慎。人很多时候总是盲目的、鲁莽的、不理的,有时会屈从自己的**与情。所以一定要理智地将借与理由分开,不要将借当成理由,不要把两者混淆。

。当一切行为的收益与为之付的代价相等的时候,就是均衡状态,也就是所谓的和谐。所以我们要的不是除所谓的恶,而是让善恶于均衡状态。因为除所谓的恶要付的代价极大,大到不可估量,会损伤更多人更大的利益,如此以来除所谓的恶的行为就是更大的恶

现在武术其实严格说来只分为两派。一派是学院派,一派是民间派。学院派追求的就是审价值。主要的事情就是培养运动员去参加各各样的武术表演比赛,拿奖牌。可是,你都看得来,追求审价值,武术永远赶不上杂技,也赶不上京剧里面的武生。如果追求审价值的话,倒不如去学杂技,去学京剧里面的武生。八极拳的老前辈吴峰说,杀人的东西有什么好看的。是的,武术是用来战斗的,追求什么好看?就像杀猪一样,只追求怎么样最快地把猪杀死,怎么最省力气,本不用考虑杀猪的姿势好不好看。杀得净利落就是好看。你也看过《武林外传》,有一集是开封展家二小、天下第一女捕展红绫要拘捕白展堂到六扇门。她在房上遇到白展堂,为了显示自己的武功,拿着一支判官笔,一边念诵黄河之天上来,奔到海不复回,一边耍了一判官笔法。正耍着就被白展堂用葵住了。白展堂说了一句很经典的话,所有练武的人都应该记住。这句话说:舞我不如你,打架你不如我。武术是用来打架的,是用来保护自己,保护自己的人,以及自己的人的。不是用来表演的,更不是用来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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