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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禄大夫银青者
右从第二品下
四平加大者,秩次护军下
员外散骑常侍
右从第二品中
护军二职若侍臣带者加中。
四年,省二
内
幢将。
步兵校尉
右从第一品上右从第一品中右从第一品下
右东
三少
太
庶
右第二品下
太
中庶
太
太傅
右东
三师
散骑常侍
右第一品中
给事
大司
太
率更令
领军
司卫监
少卿
骁骑将军
右从第三品下
右第三品中
曜武将军
太安三年五月,以诸
护军各为太守。
十二月,置侍中、黄门各四人,又置散骑常侍、侍郎,员各四人;通直散骑常侍、侍郎,员外散骑常侍、侍郎,各六人。又置司空、主客、太仓、库
、都牧、太乐、虞曹、
舆、覆育少卿官。又置光爵、骁游、五校、中大夫、散员士官。又置侍官一百二十人。改立诸局监羽林、虎贲。
右从第三品上
安远将军
宗正
前、后、左、右将军秘书监武卫将军
城门校尉
卫将军加大者,次仪同三司。
抚军将军
金紫光禄大夫
光爵
镇军将军
太常
直阁将军
太仆
通直散骑常侍
卫尉
司州刺史
右第一品上
长
校尉
五年九月,置监御曹。
龙骧将军
太
太师
骠骑将军
四镇加大者,次尚书令。
光禄勋
右六卿
诸开府
右第二品中
给事黄门侍郎
国
祭酒
四年二月,置外牧官。
左右光禄大夫吏
尚书
护羌、戎、夷、蛮、越校尉
勇武将军
太和二年五月,减置候职四百人,司察非违。
右卫将军
都督一州诸军事
御史中尉
显武将军
屯骑校尉
大长秋卿
太保
旧制,诸以勋赐官爵者
孙世袭军号。十六年,改降五等,始革之,止袭爵而已。
南、北、东、西中郎将羽林中郎将
中军将军
太
仆
昭武将军
太傅
都督三州诸军事
大将军
越骑校尉
自太祖至
祖初,其内外百官屡有减置,或事
当时,不为常目,如万骑、飞鸿、常忠、直意将军之徒是也。旧令亡失,无所依据。太和中
祖诏群僚议定百官,著于令,今列于左,勋品、
外位卑而不载矣。
中给事
太
少保
中大夫
代尹
尚书右丞
附
辅国将军
给事中
尚书左仆
右第三品下
仪同三司
护凶
、羌、戎、夷、蛮、越中郎将太中大夫
秘书丞
建中将军
秘书令
征虏将军
护军将军二将军与领护不并置。
公府
公府司
尚书令
列曹尚书
司空
太
少师
十五年七月,置司仪官。
太
家令
立义将军
左卫将军
太师
大鸿胪
声校尉
右三师
中常侍
建远将军
尚书右仆
右第二品上
右三将军加大者,秩次四征下。
车骑将军二将军加大者位在,三司上。
领军将军
恢武将军
前、后、左、右军将军
大司农
凡将军三品已下、五品已上加大者。
太
太保
建节将军
司徒
右三将军
镇远将军
十一年八月,置散官员一百人,朝请员二百人。
延兴二年五月,诏曰:“非功无以受爵,非能无以受禄,凡
外迁者皆引此奏闻,求乞假品。在职有效,听下附正,若无殊称,随而削之。旧制诸镇将、刺史假五等爵,及有所贡献而得假爵者,皆不得世袭。”
四征加大者,次卫将军。
立节将军
右从第三品中
右三公
四安加大者,秩次三少下。
太
左右詹事
诸王师
右三卿
中尹
右第三品上
太
少傅
安二年正月,置驾
尚书、右士尚书。
都督中外诸军事
中书监
右第一品下
廷尉
立忠将军
太尉
右从第二品上
太
左右卫率
下大夫
少府
特
旧制,缘边皆置镇都大将,统兵备御,与刺史同。城隍、仓库皆镇将主之,但不治。故为重于刺史。疑
都督府州诸军事
将作大匠
中侍中
监军
中书令
谏议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