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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保
车骑将军二将军加大者位在,三司上。
大长秋卿
宗正
中大夫
旧制,缘边皆置镇都大将,统兵备御,与刺史同。城隍、仓库皆镇将主之,但不治。故为重于刺史。疑
护羌、戎、夷、蛮、越校尉
中给事
右第三品中
国
祭酒
卫尉
护军将军二将军与领护不并置。
城门校尉
领军将军
右第一品下
列曹尚书
领军
右从第一品上右从第一品中右从第一品下
太和二年五月,减置候职四百人,司察非违。
抚军将军
安二年正月,置驾
尚书、右士尚书。
司州刺史
太
太师
右从第三品上
太尉
都督三州诸军事
恢武将军
司空
左右光禄大夫吏
尚书
右三师
建节将军
骁骑将军
都督一州诸军事
龙骧将军
中书令
护军二职若侍臣带者加中。
尚书右丞
立义将军
凡将军三品已下、五品已上加大者。
大鸿胪
秘书丞
太师
太
左右卫率
少府
代尹
右第二品下
勇武将军
少卿
大将军
建远将军
秘书令
越骑校尉
十五年七月,置司仪官。
四征加大者,次卫将军。
太
率更令
右三公
右从第二品中
右三卿
公府
四安加大者,秩次三少下。
太
仆
右从第二品下
中侍中
右三将军加大者,秩次四征下。
金紫光禄大夫
声校尉
散骑常侍
右三将军
太
少保
都督中外诸军事
给事黄门侍郎
附
中常侍
中书监
给事
太安三年五月,以诸
护军各为太守。
辅国将军
廷尉
太常
谏议大夫
监军
太仆
屯骑校尉
左卫将军
旧制,诸以勋赐官爵者
孙世袭军号。十六年,改降五等,始革之,止袭爵而已。
御史中尉
尚书令
骠骑将军
司徒
直阁将军
十一年八月,置散官员一百人,朝请员二百人。
步兵校尉
安远将军
诸开府
司卫监
右东
三少
四镇加大者,次尚书令。
右第二品上
光爵
右六卿
长
校尉
尚书右仆
四年二月,置外牧官。
南、北、东、西中郎将羽林中郎将
前、后、左、右将军秘书监武卫将军
右第二品中
右东
三师
立忠将军
员外散骑常侍
四平加大者,秩次护军下
将作大匠
十二月,置侍中、黄门各四人,又置散骑常侍、侍郎,员各四人;通直散骑常侍、侍郎,员外散骑常侍、侍郎,各六人。又置司空、主客、太仓、库
、都牧、太乐、虞曹、
舆、覆育少卿官。又置光爵、骁游、五校、中大夫、散员士官。又置侍官一百二十人。改立诸局监羽林、虎贲。
延兴二年五月,诏曰:“非功无以受爵,非能无以受禄,凡
外迁者皆引此奏闻,求乞假品。在职有效,听下附正,若无殊称,随而削之。旧制诸镇将、刺史假五等爵,及有所贡献而得假爵者,皆不得世袭。”
太
左右詹事
都督府州诸军事
建中将军
右第一品中
前、后、左、右军将军
右从第三品下
右第一品上
尚书左仆
右卫将军
下大夫
光禄勋
征虏将军
太
家令
卫将军加大者,次仪同三司。
仪同三司
太
少傅
右从第三品中
五年九月,置监御曹。
给事中
太
少师
四年,省二
内
幢将。
中军将军
诸王师
右第三品下
镇远将军
镇军将军
显武将军
太
中庶
曜武将军
太
太傅
护凶
、羌、戎、夷、蛮、越中郎将太中大夫
昭武将军
太傅
右从第二品上
通直散骑常侍
大司
光禄大夫银青者
自太祖至
祖初,其内外百官屡有减置,或事
当时,不为常目,如万骑、飞鸿、常忠、直意将军之徒是也。旧令亡失,无所依据。太和中
祖诏群僚议定百官,著于令,今列于左,勋品、
外位卑而不载矣。
中尹
特
太
太保
右第三品上
太
庶
立节将军
大司农
公府司